江西日報 | B04 | 綜 合 | By 吳衍 王菲 樂安多舉措實施公共場所“禁煙令”

2015/02/05


我國“禁煙令”出台一年來,仍有些許公共場所“煙霧嫋嫋”,樂安縣決定加大禁煙力度,要求領導幹部在公共場所帶頭做到禁煙控煙,淨化公共環境、杜絕“公款買煙”、糾正幹部不良習氣,讓黨員領導幹部在人民群衆心目中的形象更健康。

該縣各級領導幹部主動接受群衆監督和輿論監督,專門設立了舉報電話、舉報郵箱。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不發生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的行為。各類公務活動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嚴禁煙草企業贊助,包括各級黨政機關組織的各種會議、調研、接待等公務活動中必須嚴禁吸煙。同時,衛生、宣傳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廣泛動員各方力量,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禁煙控煙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形成禁煙控煙的良好氛圍。紀檢監察部門將不定期明察暗訪,對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吸煙的領導幹部,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整改;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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