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 B06 | 澳聞 控煙團體籲管制電子煙

2013/09/21


【本報消息】台灣主要控煙團體董氏基金會日前發佈關於電子煙防製法訊息,建議當地政府應盡速修訂“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將電子煙納入法規管制。“電子煙”,就是將尼古丁、丙二醇和其他化學品組成的化學混合物進行汽化,再傳送給使用者的產品。澳門吸煙與健康生活協會表示支持,呼籲政府也修正相關法規將電子煙納入管制。

第六十三屆世界醫師會對電子煙提出五大重點聲明:一、沒有無害安全的電子煙;二、電子煙也是煙草製品的一種;三、電子煙也會上癮;四、想用電子煙戒煙的煙民更可能適得其反,恐會延後戒煙時機;五、將電子煙納入控煙管制。

世界衛生組織聲明指出,電子煙或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是在功能上將通常由尼古丁、丙二醇和其他化學品組成的化學混合物進行汽化,並傳送到消費者肺部的裝置,然而某些產品則聲明不含尼古丁。有許多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在添加了香料後出售,這對青少年來說更具吸引力。電子煙每種裝置都含有一種電子汽化系統、可充電電池、電子操控及用於汽化的液體煙彈。生產商報告稱,這種煙彈通常含有六至廿四毫克尼古丁,有時可能會含有一百毫克以上。以煙草製品形式存在的尼古丁屬於一種成癮性化學品,數量過大可致命(每公斤體重○點五至一毫克)。此外,科學檢驗表明,這類產品在尼古丁及其所傳送的其他化學品的含量方面差異很大,消費者無法知曉其所購買的產品實際傳送了何物。

面對來勢洶洶的電子煙害,

澳門吸煙與健康生活協會亦呼籲當局應盡速修訂“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將電子煙明確訂為煙草品的一種,同步禁止電子煙任何形式的廣告促銷、不可在禁煙場所吸食、禁止網絡販售,同時煙品容器應印製警示圖文與限制陳列及廣泛宣傳教育電子煙也是煙草製品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