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計生委日前起草了 《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 (送審稿)》,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送審稿明確, 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 體育、 健身場館的室外觀衆座席、 賽場區域; 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區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煙。 送審稿規定,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負責對電影、 電視劇及其他節目中的吸煙鏡頭進行監督管理, 違者最高罰款3萬元。 (據11月25日新華網)控煙, 在中國已經說了多年, 從世界衛生組織 《煙草控制框架公約》 2006年在我國正式生效算起, 也有8年光景。然而, 經過這麼多年努力, 全面控煙在中國仍然舉步維艱。 比如深圳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全國第一個地方性控煙法規,
但 直至去年修訂條例提高罰款額度之前, 竟然沒有開出過一張罰單。 正在徵求意見的首部控煙條例, 無疑承擔著推動控煙邁出實質性步伐的公衆期待。粗讀送審稿全文, 關鍵詞大概有這樣幾個: 一是公共場所, 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煙; 二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室內室外皆禁煙, 嚴禁向未成年人售煙; 三是煙盒, 圖形警示面積不得小于包裝面積二分之一; 四是影視劇, 影視劇及其他節目播放吸煙鏡頭最高罰3萬, 或被停業整頓; 五是廣告, 禁止所有煙草廣告、 促銷和贊助; 六是帶頭,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教師、 醫務人員應當帶頭控煙; 七是重罰, 個人最高罰五百, 單位最高罰三萬。平心而論, 控煙條例送審稿已經規定得相當全面, 但輿論關注的焦點, 似乎並不在條例本身, 而在於條例是否會成為 “紙老虎”。 控煙當然需要系統而規範的條例, 但更需要嚴格而有效的落實。 換句話說, 回答 “如何控煙” 之前, 首先要明確的是 “要不要控煙”。“天下之事, 不難于立法, 而難於法之必行。” 控煙條例是“科學立法”, 這是前提; 有效落實則是“嚴格執法”, 這是關鍵。 因為,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 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這麼多年控煙下來, 煙民數量不降反升,“骷髏頭” 依然沒能上煙盒, 煙草廣告和贊助依然在打 “擦邊球”,“降焦減害” 研究依然能評 “煙草院士”, 多地禁煙罰單依然受制于 “零的突破” ……追問控煙阻力所在, 無外乎煙草產業的稅收貢獻, 以及暴利背後的既得利益群體。 煙草產業至今仍被某些地方視為 “經濟支柱” 。要想控煙條例不成一紙空文, 關鍵要破除煙草既得利益。 動真格地控煙, 勢必意味著煙草產業的萎縮, 意味著借煙發財的既得利益失勢, 意味著煙草稅收貢獻不再——這一切, 沒有決心與魄力, 控煙難免空談。 正因為如此, 公衆對控煙條例的反應相對冷淡, 正如本輪反腐之初的公衆反應; 但是隨著反腐深入, 公衆態度顯然已經改變, 控煙也是同樣的道理, 只有動真格, 控煙條例才不會是 “紙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