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絕電子煙 唯准自用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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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法修訂案將交立會細則審議

禁絕電子煙 唯准自用

【本報消息】禁止電子煙製造、流通的“控煙法”修訂案,昨日上午在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完成細則性審議及簽署意見書,將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一常會主席李靜儀會後稱,法案建議自公佈後滿九十日起生效。法案生效後,電子煙將禁止攜帶出入境、網上銷售及郵遞,但容許現仍有小量存貨的居民自用,至逐步消耗殆盡。

加熱煙同樣被禁

本澳早已禁止電子煙售賣、廣告及促銷,今次修法主要新增禁止製造、分銷、進出口及攜帶出入境,加強限制整個電子煙的流通。而且今次禁止電子煙的規定,同樣適用於加熱煙(加熱煙是指透過加熱系統加熱專用煙草以產生氣霧。加熱煙與傳統煙草一樣含有尼古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

或刺激網售走私

一常會議昨日上午十時舉行,主席李靜儀及秘書宋碧琪會後向傳媒總結。李靜儀表示,委員會關注限制電子煙流通後,會否加劇網上銷售或郵遞走私情況,促政府加強監管及源頭堵截。政府在意見書表示,由二○一八年至今年五月期間,共處理了廿四宗涉及網售或廣告電子煙或煙草製品的個案,其中二十宗與電子煙有關。

在這廿四宗個案中,有十六宗因無法獲得可識別資料而歸檔,主因是這些個案主要透過社交平台售賣,社交平台帳號又毋須核實個人識別資料,致執法存在困難。強調修法後,跨部門會打擊非法進口、售賣電子煙的活動,並透過宣傳教育,使公眾知悉新法的規定,及了解違法的後果。

至於現時本澳吸食電子煙的情況,政府在意見書引述二○一九年本澳整體煙草使用率及電子煙使用率數據,推估本澳約有一千九百人吸食電子煙。法案生效後,電子煙禁止製造、攜帶出入境及買賣,但容許個人小量持有及吸食,委員會曾問政府為何不直接禁食電子煙?政府解釋,由於使用電子煙的居民可能仍有一些存貨,冀給予時間讓他們消耗,故先禁止進出口,並會透過持續教育鼓勵居民戒煙。政府循序漸進加強控煙工作,會持續監察電子煙使用率,適時調整有關規定。

小量自用不違法

政府並稱,本澳早已禁售電子煙,相信基本不會有儲藏或倉儲大量電子煙的情況,雖然管有電子煙並不違法,但執法過程倘發現大量倉儲的情況,執法部門會跟進是否涉及其他違法行為如售賣電子煙,現時個人有小量存貨供自用並不屬於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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