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日報 | B06 | 澳門新聞 團體籲政府修規管制電子煙

2013/09/15


【特訊】日前台灣主要控煙團體董氏基金會,發佈關於電子煙防制法的新聞消息,建議政府當局應儘速修訂「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將電子煙納入法規管制。所謂「電子煙」,就是將尼古丁、丙二醇和其它化學品組成的化學混合物進行汽化,再傳送給使用者的產品。澳門吸煙與健康生活協會表示支持,及呼籲政府修正相關法規將電子煙納入管制。

消息引述第63屆世界醫師會也對電子煙提出五大重點聲明:1.沒有無害安全的電子煙;2.電子煙也是煙草制品的一種;3.電子煙也會上癮;4.想用電子煙戒煙的煙民更可能適得其反,恐會延後戒煙時機;5將電子煙納入控煙管制。

同時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聲明指出,電子煙或者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是在功能上將通常由尼古丁、丙二醇和其它化學品組成的化學混合物進行汽化並傳送到消費者肺部的裝置,然而某些產品則聲明不含尼古丁。有許多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在添加了香料之後出售,這對青少年特別具有吸引力。電子煙每種裝置都含有一種電子汽化系統、可充電電池、電子操控以及用於汽化的液體煙彈。生產商報告稱,這種煙彈通常含有6至24毫克尼古丁,而有時可能會含有100毫克以上。以煙草製品形式存在的尼古丁屬於一種成癮性化學品,數量過大可以致命(每公斤體重0.5_1.0毫克)。此外,科學檢驗表明,這類產品在尼古丁以及其所傳送的其它化學品的含量方面差異很大,消費者無法知曉其所購買的產品實際傳送了何物。

面對來勢洶洶的電子煙害,

澳門吸煙與健康生活協會亦呼籲當局應儘速修訂「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將電子煙明確訂為煙草品的一種,同步禁止電子煙的任何形式的廣告促銷、不可在禁煙場所吸食、禁止網路販售,同時煙品容器應印製警示圖文與限制陳列及廣泛宣傳教育電子煙也是煙草制品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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