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 | 13 | 漫畫·文摘 禁煙令和電子煙

2014/12/31


2014年11月24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Legality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公佈《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Regulations of Smoking Control in Public Places—draft for approval),據介紹,這是我國首次擬制定行政法規(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在全國範圍全面控煙。該《條例》除了明確規定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還規定電影、電視劇不得有吸煙鏡頭,否則最高罰3萬。要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教師和醫務人員等社會示範人群帶頭控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在公務活動(public activities)中吸煙;教師不在學生面前吸煙;醫務人員不在病人面前吸煙等等。

有人擔心,即使該《條例》獲得通過並頒佈實施,能否真正落實仍不容樂觀。衆所周知,2008年以來,北京、上海等13個城市相繼出台了控制吸煙地方性法規,但執行效果並不好。筆者在北京好幾家飯店吃飯都遇到有顧客公開吸煙,連老闆不敢得罪財神爺(money sender)。

就目前的反響來看,反對禁煙的除了煙民,還包括一些影視工作者。最反對《條例》的是煙草商及相關管理者。煙草企業是納稅大戶(major tax contributor),有的地方把煙草業當作財政支柱。“無煙不富”(can’t get rich without cigarette)、“無煙不行”,禁煙控煙動了他們的奶酪,勢必遭遇倔強而持續的狙擊(stubborn and consistent resistance。注意:這裡“狙擊”不宜用軍事術語snipe翻譯,因為snipe本身就是美國俚語,有“香煙”“雪茄”的意思)。但是禁煙控煙畢竟是大勢所趨(the trend of the times)。我國于2003年就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可是至今還沒有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方面的專門法律或行政法規。我們期待《條例》早日出台,更期待能夠不折不扣地落實。

禁煙令的即將出台,成了“電子煙”的利好消息(good news)。“電子煙”又名“虛擬香煙(virtual cigarette)”“電子霧化器”(electronic fume producer),有著與香煙一樣的外觀和與香煙近似的味道,甚至比一般香煙的口味要多出很多。電子煙製造商和推銷商說,電子煙沒有煙草和尼古丁(nicotine)等有害物質,因此吸電子煙沒有危害。但電子煙也不能說絕對無害,由於一些反複使用的電子香煙沒有過濾嘴(filter tip),在電子香煙的煙霧中也檢測到的大量致癌因子。

“電子煙”在英文中最初被稱為e-cig,但是後來被vape所取代而成為更通用的說法,據說牛津大學出版公司已將此詞收入在線牛津詞典,還有人將“吸電子煙的人”稱為v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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