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報 | 21 | 中國 京新舉措「凡有屋頂都不能抽煙」

2015/01/20


 新出台的《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提出: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內區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很多人提出「希望規定能夠落實」,因為當前北京市在醫院、餐館等已明確禁煙,但仍有人吸煙卻無人監管。針對這一局面,北京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鐘東波十九日表示,將用增加執法力量、開通舉報熱線等方式加強監管。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通過《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自二0一五年六月一日起實施。該條例將禁煙場所從部分場所擴大到室內全面禁止。控煙專家概括為,「凡是有屋頂的地方都不能抽煙」。

 然而,北京雖然早已提出在醫療機構、餐館內禁煙,不過這些地方依然能看到「吞煙吐霧」的現象,「沒人管,管理也不聽」讓「禁煙令」成一紙空文。針對這一現象,鍾東波表示,北京市衛生部門正在研究提升禁煙監管能力的方案,將通過擴充監管隊伍等,獲得足夠的執法力量推動禁煙令的實施。

 其次,要突出投訴舉報熱線的作用,設立禁煙投訴舉報熱線。對投訴舉報的違法行為,北京市或者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處理,建立投訴舉報及處理情況登記。

 控煙專家表示,北京市控煙條例的責任主體從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為主擴展到社會共同治理,這有利於控煙工作開展。北京市不僅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而且煙草專賣、工商、市政市容、公安、教育等部門都要履行法定控煙責任。此外,社會組織、場所經營者、煙草產品制售者及個人都對控制吸煙負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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