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 A8 | 生活 | 電子菸含安毒 | 電子菸歸藥品管理 販賣違法

2014/01/19


警方日前查獲首起電子菸含毒案,衛福部表示,目前在國內賣電子菸屬於違法,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成立專案小組,到網路、夜市稽查電子菸販售,一旦查獲業者,將課以刑責及罰金。

民眾在網路買到的電子菸竟含毒。高雄榮民總醫院家醫科主治醫師薛光傑表示,電子菸可分為有尼古丁成分,及無尼古丁成分;一般歐洲有品牌的電子菸,多含有丙二醇、液態有機溶劑及微量重金屬,但電子菸只是個「載具」,若沒有明確地管理,業者會外加什麼東西很難預料。

電子菸目前在國內是以藥品來管理,必須申請查驗登記才能販賣。但現在沒有任何業者申請,因此所有通路都不得販售。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食藥署將設立電子菸稽查專案小組,最快下月起就會展開稽查,也會在海關加強檢查,民眾有否從國外攜帶電子菸入境。

姜郁美說,食藥署也會抽驗電子菸中的成分,若含尼古丁,可依藥事法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若電子菸中含安非他命等管制藥品,還可依管制藥品條例開罰。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說,國內已開始流行電子菸,基金會去年就接獲四百通電子菸申訴電話,還有人詢問「哪種牌子的電子菸比較好?」不知道電子菸不能幫助戒菸,還可能成癮。

林清麗說,網路上還有人以「霧化器」的名稱販售電子菸,來規避稽查。應將電子菸以菸害防制法管理,這樣青少年才知道電子菸就是菸品,且不能幫助戒菸。

為何遲遲未將電子菸納入菸品管理?

國民健康管理署副署長孔憲蘭說,若納入菸品,人人都能購買,以藥品管理會較嚴格;民眾若在路上吸食僅含尼古丁的電子菸製造煙霧,目前確實沒有罰則,將會研究如何處理。




FACEBOOK 粉絲專頁